“贴三伏贴遭医生猥亵”事件目前仍处于调查阶段,现阶段能够确认的是警方已经立案,而不是涉事人员已经被认定违法或有罪。据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2026年8月26日发布的警情通报,8月3日,警方根据汪女士的报警情况和提交材料,对雨山区某中医诊所负责人金某某涉嫌猥亵立案调查。公安机关正联合卫健部门核查其行医资格、行医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警方还表示,调查工作包括调阅视频和就诊记录、梳理相关资料、提取生物检材并委托检验鉴定,同时咨询中医诊疗专家。案件最终如何定性、涉事诊疗是否具有医学必要性,均应以公安机关和卫健部门后续调查结论为准。
警方通报披露了哪些关键信息
结合通报,目前的信息可以归纳为四点:
- 已经立案调查:立案意味着有关部门认为需要依法调查核实,但不等同于事实已经查清。
- 公安与卫健部门联合介入:警方调查是否存在猥亵行为,卫健部门则核查行医资格、执业范围和具体诊疗活动是否规范。
- 调查对象不止双方当事人:警方还在询问诊所工作人员及相关就诊人员,有助于核对诊疗流程和现场情况。
- 证据正在检验分析:视频、病历、就诊记录、生物检材和专家意见都可能成为综合判断的一部分,不能仅凭网络片段提前下结论。
生物检材检验能够回答特定物证问题,却不能脱离行为发生的环境、双方陈述和其他材料单独完成案件定性。类似证据的能力边界,也可参阅DNA鉴定边界与核验要点。
贴三伏贴与其他身体检查不能混为一谈
三伏贴通常属于穴位贴敷类中医外治服务,但不同人接受贴敷的位置、适应证和禁忌证可能不同。判断某项接触是否属于必要诊疗,不能只看医生是否使用了“检查”“调理”等说法,而要结合本次就诊目的、具体部位、执业资质、规范流程及专家意见。
如果医生认为需要进行本次服务之外的检查,尤其涉及胸部等隐私部位,规范做法应当是先说明检查原因、方式、范围和可能出现的不适,让患者在理解后自主决定。患者提出疑问、要求更换医生或要求同性医护人员陪同,不应被视为“不配合治疗”。

患者可以在检查前问清四件事
- 这项检查与我本次就诊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 需要检查哪个部位,具体怎样进行,预计持续多久?
- 是否存在影像检查、转诊或其他替代方案?
- 能否安排同性医护人员或家属在场,并在病历中完整记录?
对于疾病判断和治疗建议,患者还可以到正规医疗机构复诊,核验病历、检查结果和治疗必要性。不要仅凭模糊的“体质不好”或“必须马上调理”接受与原就诊目的明显不一致的操作。核验医疗信息的方法,可参考患者就医核验清单。
感觉诊疗行为越界时,应当怎样处理
第一步是立即明确拒绝并离开不安全环境。患者可以直接要求停止检查、整理衣物并离开诊室;如现场有人阻拦、威胁或存在紧迫危险,应及时呼救并报警。不要因担心“得罪医生”而勉强继续。
第二步是尽快固定原始材料。保存挂号记录、收费票据、处方、病历、预约信息、聊天记录和付款凭证,不要随意删除或剪辑。记录就诊日期、进入和离开诊室的时间、房间位置、在场人员、对方说过的话以及行为经过。时间线应尽量基于记忆如实书写,不确定的细节应标注不确定,避免相互转述后出现偏差。
第三步是及时报警并配合规范取证。如果怀疑遭到猥亵,可以向公安机关说明完整经过,并提交现有材料。如事发时间较近,是否需要进行身体检查、衣物保存或生物检材提取,应尽快听取办案人员和专业机构的指导。不要自行反复清洗、拆封或多人接触可能需要检验的物品。

第四步是同步反映诊疗规范问题。对于执业资格、超范围执业、病历记录、诊所管理和知情同意等疑问,可以向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投诉。报警处理疑似侵害行为与向卫健部门反映医疗执业问题并不矛盾,两类部门核查的重点有所不同。
保存证据时应避免哪些误区
- 不要为获取“承认”而单独赴约或进入封闭空间与对方对质。
- 不要在社交平台公开身份证件、病历首页、联系方式和未经处理的聊天记录。
- 不要诱导其他就诊者统一说法,每个人都应独立、如实陈述自己的经历。
- 不要把尚未核实的网络爆料当作官方结论,也不要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或网络围攻。
- 如出现失眠、恐惧、反复回想等明显心理困扰,可向正规医疗机构或心理援助渠道寻求帮助,并保留相应就诊材料。
事件后续应关注什么
此次调查的重点不仅包括涉事接触是否发生、是否违背当事人意愿,还包括相关行为是否具有真实诊疗必要性、涉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病历和视频能否相互印证。公安机关已经明确表示将结合调查情况,与卫健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对普通读者而言,这起事件最重要的现实提醒是:医疗专业性并不会取消患者对自己身体的决定权。凡是涉及隐私部位的检查,都应有明确目的、事前说明和规范记录;患者有权询问、有权要求陪同,也有权拒绝未获理解和同意的操作。
本文依据截至2026年8月26日的警方通报及公开信息整理。案件尚在调查,文中不对任何一方作预先定性,后续以公安机关和卫健部门正式结论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由“热词说”本站编辑原创撰写,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撰写日期: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