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四川正式“依法带娃”,直接依据是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表决通过的《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条例共30条,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也是四川首部专门规范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
很多家长关心:今后辅导作业的方法不对会不会违法?孩子成绩下降是否意味着家长失职?答案是否定的。“依法带娃”不是用分数评价父母,也不是要求所有家庭采用同一种教育方法。它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明确家庭教育的责任边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让政府、学校、社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避免家庭在遇到困难时孤立无援。
“依法带娃”,首先明确谁负主体责任
条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主动陪伴未成年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也应给予协助和配合。
这里的“主体责任”不等于把所有成长问题都归咎于家长。它更强调监护人不能长期缺位、拒绝履责,也不能把教育简单交给学校、老人或培训机构。父母因工作、分居等原因不能经常陪在孩子身边,仍应通过适当方式保持联系,了解其生活、学习和身心状况,并与实际照护者做好沟通。
家庭教育不只是盯作业
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关注的是未成年人的全面成长。家长可从以下方面落实:
- 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避免长期挤压睡眠与正常活动;
- 倾听孩子的意见和感受,让其能够参与与自身有关的家庭事务;
- 通过日常言行培养规则意识、劳动习惯、责任感和基本生活能力;
- 发现持续情绪低落、明显焦虑、异常沉迷网络或行为突变时,及时沟通并寻求专业帮助;
- 父母之间出现教育分歧时,避免当着孩子相互贬低或要求孩子选边站。
哪些行为触碰了明确边界
条例重申并细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要求: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也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需要注意,“为了孩子好”不能成为暴力、羞辱或过度控制的理由。家庭教育可以有规则和适当约束,但规则应清楚、稳定并与孩子年龄相匹配。殴打、恐吓、长期辱骂、公开揭短,或者利用断绝基本生活保障逼迫孩子服从,都不是科学的管教方式,其中部分行为还可能触及未成年人保护、反家庭暴力等法律规定。
“依法带娃”的重点不是给普通家庭增加焦虑,而是守住不伤害、不歧视、不失责的底线,并把尊重、陪伴和科学方法带进日常生活。
学校不只是“通知家长”,还要提供指导

家庭承担主体责任,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置身事外。条例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机制,要求学校发挥专业指导优势,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开放日等渠道,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保持日常沟通,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回应共性育儿问题。
发现孩子心理或行为出现异常时,家校沟通不应只停留在“把家长叫来批评”。学校应及时开展必要的疏导,告知监护人相关情况,并提供或转介家庭教育指导。家长也可以主动向班主任、学校心理教师了解孩子在校表现,但应尊重其他学生隐私,避免在公开群聊中讨论敏感情况。
家校沟通时,建议分别记录已经观察到的事实、持续时间、可能诱因和已采取措施,少用“叛逆”“不听话”等笼统标签。对需要医疗或心理专业判断的问题,应通过正规机构评估,家庭教育指导不能代替诊断和治疗。类似涉及孩子健康的重要决定,可参考专科治疗前应核实适用条件与风险的方法,不要仅凭短视频经验自行下结论。
政府、社区和社会机构能提供什么

条例的另一项重要变化,是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公共服务。根据公开解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保障相关经费,建设专业队伍;省级层面统筹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提供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网络课程和服务热线等服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以及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时,应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可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不是简单“处罚家长”,而是尽早发现风险、纠正失责行为,防止问题进一步伤害孩子。
对于困境、留守、残疾、流动未成年人,以及遭受校园欺凌、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相关部门还应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保护和指导。公开信息显示,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将协同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或转学安置等支持,并开展跟踪回访。
遇到育儿困难,家长可以怎样做
- 先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风险。如果孩子可能遭受暴力、欺凌、性侵害或自伤风险,应优先保障人身安全,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学校或当地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机构求助。
- 保存客观信息。记录异常行为出现的时间、频率和具体场景,避免只凭一次冲突给孩子定性。
- 使用正规服务。优先咨询学校、社区、妇联、教育或民政部门公布的家庭教育指导渠道,不轻信宣称能够快速“矫正孩子”的高价机构。
- 核验机构资质和隐私规则。询问服务人员的专业背景、收费依据、信息保存方式及投诉渠道,不随意提交孩子的身份证明、病历或可识别影像。
- 共同制定小目标。与孩子商量能够执行的睡眠、运动、电子设备使用和家庭分工安排,定期复盘,而不是一次提出过多要求。
家庭也是培养信息辨别能力的重要场所。家长与孩子讨论网络热点、消费安全等问题时,可用从产品信息和风险证据辨别网络说法的方法作为示例,帮助孩子区分事实、推测与情绪化表达。
三个常见误区需要澄清
误区一:条例实施后,孩子没教好就罚家长
孩子成绩波动、亲子发生普通分歧,并不当然等于违法。法律关注的是监护人是否履行基本职责、是否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相关行为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不能把网络上的概括性说法当成具体处罚标准。
误区二:依法教育就是严格服从
条例强调尊重未成年人的意见与感受,保障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倾听并不意味着所有要求都要满足,而是家长在作决定前说明理由、听取感受,并根据孩子的年龄和认知能力给予适当选择空间。
误区三:有了学校和社区,家长可以把责任转出去
学校指导、政府推动和社会协同,都是对家庭教育的支持,不能替代监护人的日常陪伴和基本责任。反过来,学校、社区和有关部门也不能以“这是家事”为由推诿职责。新规要形成的正是家庭尽责、学校指导、政府推动、社会协同的闭环。
写在最后
9月1日起,四川家庭面对的不是一份机械化育儿答案,而是一套更清楚的责任与支持框架。普通家长最需要做的,是守住不歧视、不暴力、不失责的底线,在日常生活中增加有效陪伴、平等沟通和科学求助。条例正式施行后,如需了解具体条文、当地服务渠道或个案处理方式,应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由“热词说”本站编辑原创撰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撰写日期:2026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