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她迷路了,能帮她回家吗?”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河西警务中队队员林梦飞、洪炜城在鲜芒夜市巡逻时,一名8岁女孩李梓萌带着一名5岁的迷路小女孩前来求助。
从目前公开信息能够确认的核心情况看,是年长女孩发现了需要帮助的孩子,并把她带到正在执行巡逻勤务的人员面前。至于两人如何相遇、迷路持续了多长时间以及后续具体过程,现有材料没有完整说明,不宜自行补充。但仅就这次求助动作而言,8岁女孩表现出的观察力、同理心和安全意识,已经十分难得。
“捡到萌娃”只是形象说法,重点是正确求助
网络表达中的“捡到”,容易让事件显得轻松有趣,实际上儿童走失是一种需要迅速、稳妥处理的安全状况。年幼孩子可能无法准确说出家庭住址、家长电话,也可能因为紧张而沉默、哭泣,甚至凭模糊印象继续乱走。
这名8岁女孩可贵之处,不只是愿意帮忙,更在于她没有独自承担超出能力范围的事情,而是找到了正在巡逻的警务人员。对儿童来说,善意与方法同样重要:发现迷路的小朋友后,应先远离车流、台阶和拥挤通道,再向穿制服的警务人员、固定服务台工作人员或其他明确可识别的公共服务人员求助。

孩子遇到走失同伴,可以记住四个动作
- 先停下来观察:确认对方是否确实在找家人,可以用简单问题询问“你和谁一起来的”“刚才在哪里见到家人”。不要逼问,更不要责备。
- 带到安全、显眼的位置:优先选择警务岗亭、服务台、收银台附近等有工作人员和监控覆盖的区域,不要带着孩子四处奔跑寻找。
- 立即找可靠成年人:警察、保安、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带队老师都是较容易识别的求助对象。儿童自己没有通信工具时,也可以请工作人员报警。
- 不擅自把孩子交给陌生人:有人自称认识孩子时,应交由警务人员或场所工作人员核实。不要仅凭一句“我是家属”就让对方带走孩子。
还要告诉孩子,帮助别人不意味着必须离开熟悉区域。如果自己也是独自一人,最稳妥的方法是留在安全位置呼叫工作人员,而不是把迷路儿童带到偏僻处或自行乘车。
如果走失的是自己的孩子,应该怎样做
家长发现孩子不在视线内时,应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警方求助,说明最后见到孩子的时间和位置、衣着颜色、身高体貌及行进方向。同行人员可以在约定地点留守,避免孩子返回原处后再次错过。
寻找过程中要特别留意出口、停车区、扶梯、卫生间入口和儿童感兴趣的摊位,但不要因为慌乱而分散全部同行人员。若在商场、景区或夜市,可请求工作人员调取场所处置流程、进行内部联络;是否广播以及如何核验接领人,应由现场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找到孩子后,先确认其身体和情绪状况,不要当众斥责。强烈责骂可能让孩子在下一次遇到困难时不敢求助。可以等情绪稳定后一起复盘:在哪里走散、当时看见了什么、应该原地等候还是去哪个服务点。
比反复叮嘱“别乱跑”更有效的准备
安全教育需要具体到孩子能够执行。出门前,家长可以让孩子记住至少一名监护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低龄儿童可携带不外露的联系卡,但不要把详细住址、学校班级等信息醒目展示在衣服或书包外侧。

进入人流密集场所时,可以先带孩子辨认入口、服务台和警务岗亭,并约定一个不会移动的集合点。家长还可以进行简短的情景练习:“如果转身看不到我,你会找谁?”让孩子亲口说出步骤,比笼统提醒更容易形成记忆。
- 不跟自称认识父母的陌生人离开;
- 不去停车场、巷道等偏僻区域找人;
- 优先找警察、固定柜台或服务岗工作人员;
- 无法说明情况时,大声说“我和家人走散了,请帮我报警”;
- 记不住电话也不要慌,留在公共服务点等待核验。
家庭还可以定期更新孩子的近照,以备紧急情况下准确描述。类似准备与家庭应急物品一样,平时看似不起眼,真正需要时却能减少混乱。关于日常安全意识,也可以延伸阅读被认真安放的日常为何能带来安全感以及公开儿童信息时需要守住的隐私边界。
善意值得鼓励,未成年人隐私也要保护
这次事件受到关注,是因为两个年龄都不大的孩子之间出现了朴素而有效的互助。成年人可以赞扬这种勇气,但不应把围观变成对儿童身份信息的过度追索。传播相关内容时,应避免公开孩子的详细住址、学校、日常路线和清晰正脸,也不要根据有限画面编造对话与后续情节。
对家长而言,这件事最有价值的启示,不是要求每个孩子都独立处理复杂情况,而是让他们知道:遇到危险或看见别人需要帮助时,及时找到可信赖的成年人,就是一种成熟而负责任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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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原创,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0日 09时10分07秒(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