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居民楼开餐饮”不等于所有开在小区附近、住宅楼底层或沿街商铺里的餐馆都要在同一天关门。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在特定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判断一家店能不能开,不能只看它是否位于“居民区”,还要结合建筑性质、专用烟道、商铺所在楼层以及实际经营项目判断。
这项规定回应的是居民长期反映的油烟倒灌、异味扰民和排风设备噪声等问题,同时也把选址风险提前摆到经营者面前。准备租铺开店的人,不能再把“拿到营业执照”简单等同于“这个铺面适合经营餐饮”。
究竟禁止在哪些地方新开餐饮项目
根据法典规定,受到限制的主要是以下三类场所:
- 居民住宅楼。建筑本身主要用于居住,即使一层存在可出租空间,也不能仅凭“临街”“有门面”就认定可以经营会产生油烟、异味或废气的餐饮项目。
- 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楼允许商业活动,并不意味着每个商业铺位都天然具备餐饮条件。没有合规专用烟道,是选址时必须排查的关键问题。
-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即使建筑设有商业楼层,也要查看它与住宅楼层的位置关系,不能只凭房东所称的“商业产权”作判断。
规定针对的是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炒菜、烧烤、油炸等通常具有明显排放特征;某些以成品销售、简单加热为主的经营形态是否落入限制范围,则要结合设备、工艺、排放情况以及当地审批口径具体判断。经营者不宜自行用“轻餐饮”“无明火”等营销概念代替合规审查,因为无明火不必然意味着没有油烟或异味。
“新建、改建、扩建”是理解规定的重点
热搜标题容易让人误以为,法典施行后上述场所内的餐饮店将自动全部停业。实际条文强调的是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相关项目,因此不能脱离门店开设时间、审批情况和改扩建行为,简单作出“一律关闭”的结论。
不过,存量门店也不能因此理解为可以不受约束。已有餐饮经营者仍须遵守油烟排放、噪声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以及地方管理规定。法典同时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避免超过排放标准。
换句话说,选址禁止与经营过程中的排放管理是两层要求:前者解决项目能否在某处落地,后者解决已经经营的门店是否规范排放。已有门店是否需要整改、停业或关闭,应由有权部门根据具体事实依法处理,不能仅凭网络标题下结论。

违规新开会面临什么后果
法典规定,在上述禁止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油烟治理设施问题,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者如果未安装设施、未保持设施正常使用,或者没有采取其他净化措施并导致超过排放标准,将被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这里需要注意两个细节。第一,法律责任通常要经过调查、认定和法定程序,并不是居民拍到排风口后门店就会立即被罚。第二,具体由哪个部门受理和查处,可能因地方职责分工而不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住建等部门承担的事项并不完全相同。
准备开店,签租约前先核对五件事
餐饮创业者最容易承担的损失,往往不是罚款,而是装修完成后才发现无法经营。签约和支付大额费用前,建议逐项核实:
- 查看不动产权属和规划用途。不要只听房东口头介绍,确认房屋究竟属于住宅、商业还是商住综合建筑。
- 确认楼层关系。查清商铺上方、下方及相邻楼层是否为居住层,不能只看店铺门口的现场观感。
- 核实是否具有建筑配套的专用烟道。临时在外墙打孔、接入公共通风井或使用可移动净化设备,不能当然替代专用烟道。
- 把经营工艺说清楚。向有关部门咨询时,应说明是否煎炒、油炸、烧烤,使用什么设备以及如何排风,避免只用含义模糊的“轻餐饮”表述。
-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合规责任。写明因房屋用途、烟道或审批条件不符而无法经营时,租金、押金、装修损失如何处理。商铺经营中的权利变化,也可延伸阅读商铺租赁逻辑正在发生什么变化。
即便同一栋楼里以前开过饭店,也不能直接证明新项目符合要求。旧门店的历史手续、经营工艺和现在拟开的项目可能不同,接手转让店铺时尤其要重新核验。
居民遇到油烟异味,怎样投诉更有效
如果楼下餐饮持续产生油烟或异味,居民首先应区分自己反映的究竟是违规选址,还是排放超标、设施停用、噪声扰民。问题类型越清楚,受理部门越容易开展核查。

建议保存这些信息
- 门店准确地址、名称及所在建筑楼层;
- 油烟或异味出现的日期、时段、持续时间和频率;
- 排风口位置、设备运行情况以及与住宅窗户的大致关系;
- 在自家合法空间内拍摄的照片、视频和连续记录;
- 此前与物业、商户或有关部门沟通的时间及答复。
投诉时应以客观事实为主,例如“每天18时至21时卧室出现明显油烟味”,比“这家店污染特别严重”更便于核查。居民可以先向物业或社区反映,也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热线、生态环境投诉渠道或主管部门公布的方式提交线索。涉及噪声、占道、食品安全等不同问题时,可能需要分别转交相应部门处理。
取证不应以闯入后厨、堵门经营或在网络上公开经营者个人信息为代价。是否超标通常需要依法监测或调查认定,个人感受和影像记录可以作为线索,但不能代替专业检测结论。对于居住环境的综合权衡,还可参考选择生活地点前需要回答的现实问题。
这项规定真正改变的是什么
“禁止在居民楼开餐饮”受到关注,是因为它触及城市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组矛盾:居民需要安静、清洁的居住环境,社区又需要便利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则需要成本可承受的铺面。法典并非否定餐饮业,而是把容易造成持续扰民的项目从选址源头加以约束。
对消费者来说,影响可能是部分不具备条件的铺位不能再新增重油烟餐饮;对房东来说,商铺可出租不等于可以出租给任何业态;对经营者来说,烟道、楼层和建筑用途将成为与客流、租金同样重要的选址条件;对居民来说,反映问题时也有了更明确的判断框架。
截至2026年8月13日,法典尚未正式施行,8月15日起生效。各地具体办理流程、主管部门分工及配套要求,应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面对具体门店,最稳妥的做法仍是核对建筑条件、项目性质和实际排放,而不是仅凭“位于小区里”或“以前就有店”作判断。
版权声明:本文由“热词说”编辑原创撰写,仅作政策信息与实用知识解读,不替代主管部门对具体项目的认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撰写日期:2026年8月13日。






